青光眼是严重损害视力的眼疾之一。而且如同高血压病一样,一旦确诊,这顶帽子就再也摘不下来了(除部分继发性青光眼外)。所以对它的治疗、观察也将是长期的。
但有部分青光眼患者,由于慢性高眼压,其眼痛症状往往不明显,只存在慢性的视力下降。这些患者治疗时常缺乏规律性,甚至长期不治疗,只在视力明显下降时才就诊,而这时视力已经发生了严重的不可逆性损害。
我们知道,WHO将盲的标准定义为:最佳矫正视力小于0.05,或中心视野小于10度。而青光眼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存在视野改变。当这部分患者感觉出中心视力明显下降时,往往存在明显的视野缺失,严重者可出现管状视野(甚至有些患者此时中心视力仍可达1.0)。
近期,我院就连续接诊了几例慢性闭角型青光眼患者,都是确诊后治疗不规范,最后感觉出明显的视力下降或视野缺损才再次就诊,而此时其视功能已发生了明显的损害。非常的可惜。
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教训,我们应该认识到青光眼的危害性,而且必须强调的一点是:青光眼对视力的损害是不可逆性的。因此,如果您是一位青光眼患者,请切莫大意,而应正规治疗,定期复查,以免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