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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4 09:00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积极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2025 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提升就医体验,我院决定自即日起取消门诊预交金。

取消门诊预交金后,您在我院门诊就诊时,将不再需要提前预存费用。医生开具检查、检验或治疗项目后,您可通过我院的自助缴费设备、手机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缴费。

对于不会使用新型支付方式的老年患者,我院将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同时,为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秩序,对于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一次就诊需多次缴费的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仍可预收费用。

我们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为您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山东省眼科医院 门诊部    

20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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