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山东省眼科医院近期将对2014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6月12日-16日。
二、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省眼科医院人事科,地址:济南市经四路372号7楼人事部,联系电话:0531-81276010。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均需带原件验证并交复印件1份):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另交本人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2、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以及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另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还应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四)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缺少上述证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45分,达到此合格线的方具备递补资格)。请笔试成绩接近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届时联系通知,因递补人员报考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责任由递补人员自行承担。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到现场办理,不允许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审查相关事项;
2、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山东省眼科医院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