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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一家三口三名党员自愿捐献遗体 单亲母亲为孩子树立榜样

发布时间:2015/07/01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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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59岁退休干部段树森一家三口,三名党员,自愿捐献遗体。(齐鲁网记者 张伟 摄)

  齐鲁网济南6月29日讯(记者 张伟)“受党的教育多年,组织给予我们的很多,而我们回报的却很少。我们一家人都是党员,将来故去,我们一家将身体捐献出来,也算是对社会做出的一点微薄的贡献。”今年59岁的段树森入党已近30年,作为回报社会的一种方式,将遗体捐献给国家做科学研究,是他多年以来的夙愿。

  同时,段树森的妻子王凌云及女儿段炼,作为光荣的中国共产党一员,和段树森一样选择捐献遗体。据了解,目前捐献遗体的个人并不多,夫妻二人捐献遗体的更少,一家三口共同捐献遗体的极为少见。段树森及其妻子王凌云与女儿段炼,一同签署捐献遗体的志愿书,真正诠释出人间真爱,他们的大义之举与奉献精神令人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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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9岁的段树森,已有近30年的党龄。如今终于如愿以偿,签署捐献遗体志愿书。(齐鲁网记者 张伟 摄)

  59岁退休干部:捐献遗体是对社会的一点微薄贡献

  今年59岁的段树森,已有近30年的党龄。1996年,段树森从部队转业到山东石油工作,工作中他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同事尊重与领导的赏识。那时,段树森就有捐献遗体的意愿,但是由于80岁高龄的母亲无法接受,段树森是个孝子,他理解母亲的心情,后来捐献遗体的意愿便埋藏在他的心底。但是这么多年来,段树森一直没有放弃,2011年,年近90岁的母亲去世,段树森重燃捐献遗体的意愿。

  段树森是中石化山东石油公司的退休干部,从事工会工作多年,参与处理多起职工病亡事件,每一次段树森都会亲临现场,忙前忙后,直到把同事与战友安全地“送走”。正是多年的工作经历,让段树森对人生与死亡有了不一样的感悟。尤其是看到职工因无法找到替代器官而病逝时,段树森倍感无奈与心痛。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很多人无法接受捐献遗体的现实。我们这代人,吃过糠,扛过枪,下过乡,受党的教育多年,组织给予很多,我们回报的却很少,将来故去,将身体捐献给国家,也算是对社会做出的一点微薄贡献。”段树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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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树森妻子王凌云,入党已30年,和丈夫一起她也签署遗体捐献志愿书,捐献器官。(齐鲁网记者 张伟 摄)

  妻子王凌云:人活着就得为社会做贡献

  “人活着就得为社会做贡献。”段树森的妻子王凌云表示。

  王凌云也是一名退休干部,已有30年的党龄。工作四十多年来,她从事过教育、共青团等工作,也曾在档案馆主持编写多种书籍资料。“知识积累让我懂得,将遗体捐献给医学科研,贡献微薄力量,用这样的方式回报社会,倍感荣幸。”王凌云曾在档案馆工作,深谙档案资料的整理与保存工作。王凌云小心翼翼地从书房的书柜里取出她们一家三口的遗体捐献志愿书。

  王凌云与丈夫段树森多年来相濡以沫,感情深厚,在得知丈夫捐献遗体的心愿后,凭着对丈夫的深爱,王凌云不但同意了丈夫的决定,同时主动提出与丈夫段树森一同捐献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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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受父母的影响,今年33岁的段炼和父母一起,签署遗体捐献志愿书。(齐鲁网记者 张伟 摄)

  女儿段炼:用自己的言行为孩子树立榜样

  “父母十多年的捐献意向,让我很是感动。自己身为人母,也深知孝敬父母的真正含义,做人应该‘日行一善,人生大爱’。”作为段树森的女儿,也作为有两个女儿的单亲妈妈,段炼深有感悟与体会。

  早在2002年段炼刚上大学时,父母就曾提出捐献遗体的意愿。段炼作为唯一继承人,她不同意父母的选择。十年过去了,2014年段炼与丈夫离婚,毅然选择与两个女儿生活在一起。家庭的变故及生活磨砺,让她突然“顿悟”。她深知父母的不易,想到自己为人母,懂得了尊重父母的意愿才是真正的孝顺。同时她也懂得,什么是奉献,什么是人生大爱。

  段炼今年33岁,就职于山东黄河河务局职工学校,已有10年的党龄。“爸妈的选择让我满怀敬意,深受感染。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我希望用自己的言行能给孩子树立榜样,通过这样的方式为社会奉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段炼表示。

  现在,段炼每天上班路上遇到外出的小区居民,都会主动载他们一段。因为从小区到公交站牌,足有一公里的距离。在工作中,段炼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生活中,她又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段树森多年来捐献遗体的心愿终于如愿以偿,一家三口,三名党员,用他们的实际行动诠释什么是人间真爱,什么是无私奉献。

 (转自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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