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医学院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注册和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教学医院、各学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鲁学位[2006]5号)和《关于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教研字[2008]1号),根据青岛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注册和遴选工作的通知》(青大学位字﹝2011﹞3号)(附件1),我院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注册、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能够履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职责。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不超过57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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