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1号)、《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山东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卫医字〔2023〕4号),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加强依法执业,现对2024年(1月-9月)我院限制类医疗技术开展情况公示如下:
1、我院已备案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
2、2024年我院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情况:2024年1月-9月我院共开展同种异体角膜移植技术590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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