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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眼三大误区

发布时间:2006/04/11 08:00

误区一:永远1.5最好  
  除了高度近视,绝大多数轻度单纯性近视不必紧张。事实上,人一生中对屈光的生理要求是随年龄而变的,向近视过度是自然的要求:二三十岁时,正视或轻度远视为好;45—60岁,则以轻度近视为好,这样更方便于近距离工作或阅读,因此,轻中度近视,如果不合并眼底异常,矫正远视力在1.0以上,不能认为是“有病”。 
  误区二:假性近视是真性近视的早期阶段 
  家长在听说自己孩子为近视时常常脱口而出:“是假性还是真性?”“近视眼有真假之分”、“假性是真性的可逆或早期阶段”、“药物或特殊设备能治疗假性近视”……这些说法并不科学。所谓“假性近视眼”只是一种近视现象,本质上不是近视眼。它是暂时性的睫状肌痉挛,休息后能自然缓解,无需特殊治疗。 
  误区三:散瞳验光最准 
  许多人认为,“散瞳验光才是最准的”。其实,成人不经过散瞳(睫状肌麻痹),以自然瞳孔接受验光仪验光,再结合眼科医生或验光师的插片,就能找到最佳的镜片度数。14岁以下儿童则应选择散瞳验光,一般可选用起效快、恢复迅速的睫状肌麻痹剂,例如美多丽眼水点眼,然后验光。6岁以下儿童、高度远视或伴有斜视者,则必须用1%阿托品眼膏散瞳验光。 
    值得注意的是,如无特殊情况,散瞳验光的数据不能直接作为眼镜度数,出于舒适、清晰及持久等综合考虑,自然瞳孔复核验光后的配镜处方通常才是最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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